

【概要描述】日前召开的广东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做好新常态下的经济工作,必须扎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激发经济发展新动能,并强调要求加快推进土地确权等基础性改革,更好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基础性改革是推进其他相关改革的基础,具有四梁八柱性结构支撑的作用。基础性改革做不好,其他相关改革很难有实质性推进。”广东省委农办主任陈祖煌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三农”工作在全省经济稳定发展中起到了
【概要描述】日前召开的广东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做好新常态下的经济工作,必须扎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激发经济发展新动能,并强调要求加快推进土地确权等基础性改革,更好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基础性改革是推进其他相关改革的基础,具有四梁八柱性结构支撑的作用。基础性改革做不好,其他相关改革很难有实质性推进。”广东省委农办主任陈祖煌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三农”工作在全省经济稳定发展中起到了
日前召开的广东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做好新常态下的经济工作,必须扎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激发经济发展新动能,并强调要求加快推进土地确权等基础性改革,更好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基础性改革是推进其他相关改革的基础,具有 四梁八柱 性结构支撑的作用。基础性改革做不好,其他相关改革很难有实质性推进。”广东省委农办主任陈祖煌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三农”工作在全省经济稳定发展中起到了“压舱石”作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做出的“加快推进基础性改革”的要求和部署,高度契合广东省当前“三农”工作实际,为广东省进一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指明了行动方向,提供了行动指南。
陈祖煌表示,下一步广东省将紧紧围绕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创新农村社会治理、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等领域的基础性改革,聚焦解决农村治理、新农村建设和源头化解涉农矛盾等基础性制度方面的短板,着力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村改居社区“政经分开”等方面取得重点突破,全面深化农村基础性改革,让改革成果惠及更多农民群众。
攻坚克难强力推进土地确权颁证
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把土地确权列为“三农”领域的基础性改革。
陈祖煌表示,基础性的重大改革涉及到制度层面的重大调整,牵涉到多方利益,推进难度大。同时基础性改革又具有长期性,改革成效在短期内难以呈现。当前一些地方在推进土地确权这类改革时积极性不高,力度不够,甚至存在回避的情况,如粤东地区“两田制”问题较为普遍,集体机动地超过50%,不符合中央政策要求,一些地方干部不愿碰、不敢碰,担心造成不稳定因素。但日积月累,将成为土地确权、农村基层治理的“拦路虎”。
陈祖煌介绍,下一步省委农办将以攻坚克难的锐气,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力度强力推进涉农重大基础性制度建设工作,确保如期完成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2017年底完成70%的确权任务。一是要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格局。二是要着力解决“两田制”等历史遗留问题,因地制宜探索“确权确股”“确权确地”等模式。三是在土地确权颁证过程中,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让农民自己自主和选择,在有条件的地区结合确权登记颁证开展互换并地,解决承包地细碎化的问题。
积极有序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改革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激活农村各类要素的潜能,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加强对农村集体产权的保护,是广东省农村改革的基础性工作。
2016年7月1日,《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集体资产的法律主体地位。截至去年11月底,广东省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在市、县、镇、村四级的覆盖率分别提高到60%、100%、100%、60%,全省涉“三资”矛盾纠纷和信访有效减少,资产平均溢价率10%以上。
陈祖煌表示,在健全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体系基础上,广东省将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特别是在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农村。一是督促各县(市、区)结合地方实际,今年出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办法。二是进一步开展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全面清产核资,健全台账管理制度,深入开展清理债权债务、清理规范合同行动,力争两年内完成。三是分类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资源性资产,做好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非经营性资产,建立健全统一运行管理机制;对经营性资产,由点及面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四是健全完善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农村集体资产全部纳入平台监管和交易,拓展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服务。四是在全省范围内选择一批村庄试点,结合脱贫攻坚,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重点探索土地股份合作,推动农村“三变”(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探索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推动村改居社区“政经分开”改革
在城市化后的“村改居”社区,原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与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交叉任职,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开支社区公共事业费用,承担着社会治安、城管环卫等大量社区管理或公共服务职能。这种情况在广东省珠三角地区较为普遍,既损害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益,也加重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负担。
在城中村、城郊村等村改居社区推行“政经分开”改革,是广东省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基础性改革之一。南海区在所有村(居)全面实行“政经五分开”(选民资格、组织职能、干部管理、议决事、资产账目分开),实施集体经济组织单独换届选举。中山市东区、东莞市莞城街道等均已实现行政事务和集体经济分开。
陈祖煌表示,下一步广东省将深入推动村改居社区实施“政经分开”改革,加快剥离村改居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社会管理职能,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同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在实施“政经分开”的基础上,结合“三旧改造”和“城中村”改造,让村改居原籍农民分享新型城镇化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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