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宇恒协力龙华新区股份合作公司综合监管系统投入运作
8月29日,金宇恒协力龙华新区股份合作公司综合监管系统全面上线,正式投入运行。这标志着龙华新区社区集体经济监督管理迈上了新台阶。启动仪式上,龙华新区党工委书记余新国,龙华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陈清,龙华新区领导黄启键、黄泽琳、刘蕾共同推动启动杆,见证了这一有意义的重要时刻。
这是新区贯彻落实省市要求,推进各股份合作公司改革发展的一件大事,对于规范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促进股份合作公司健康发展,保护广大股民切身利益,化解基层社会矛盾,保护基层干部不犯或者少犯错误都具有重要意义。
龙华新区拥有社区股份合作公司168家,总资产167亿元,是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监管)是股份合作公司的命脉,是转型发展的本钱,直接关系到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由财务实时监管、集体资产管理、出国(境)证照管理和集体资产交易共同构成的四个实时联动系统,犹如四道“防火墙”,筑牢基层防腐安全网,实现对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人、财、物的规范管理,切实做到了摸清家底、规范管理、公开透明、保值增值。
1、财务实时监管系统
主要对股份合作公司记账凭证、会计账表、银行账户、现金流动等信息进行实时监管。
通过公司财务人员定期集中记账、办事处人员现场监督的方式,实时监管公司财务管理行为;重点对大额资金审批管理、公司原始凭证规范、银行账户管理等进行实时监控,提高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水平,并严禁公司以个人或其他公司名义开立账户,严禁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严禁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等违规行为。
2、集体资产管理系统
主要对股份合作公司资产资源、经济合同及股东信息等进行动态监管。
相关部门和各办事处要督导公司按照“应录尽录、不重不漏”原则,将公司所有资产资源、经济合同及股东(含股东代表)信息等纳入系统,进行统一分类管理;实时更新各类管理信息,动态反映资产资源、经济合同及股东信息等实际情况;重点规范公司土地资源、物业资产、非农建设指标、经济合同等信息,全方位监管公司资产,确保公司集体资产家底清晰。
3、出国(境)证照管理系统
是指对股份合作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出国(境)证照的申领使用、审签发放、台账登录等信息进行动态分级监管。
办事处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管理股份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总经理、监事会主席、会计及出纳)出国(境)证照,同步进行日常申领变更登记,实时跟踪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的出入国(境)动态情况。公司董事长出国(境)申请由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审签,公司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出国(境)申请由办事处分管集体资产管理部门的领导审签。审签前须征求办事处纪检部门、社区党委意见。重点限制存在违法违纪嫌疑或重大未处理信访案件的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出境,加强公司廉政风险防控有关人员管控力度,确保集体资产安全保值。
4、集体资产交易系统
分别对集体土地使用权、工程招投标、货物和服务采购、物业租赁等四类交易事项进行全流程监管。
其中集体用地使用权交易方面,要求公司的非农建设用地、征地返还用地、拆迁安置用地使用权,必须采用招拍挂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入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市有关交易机构交易。集体土地使用权交易在召开股东(代表)大会审议前必须报办事处,由办事处组织集体资产管理、纪检监察、社区党委等部门集体研究后提出意见。
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方面,要求公司估算价在30万元(含)-200万元的施工类工程,或10万元(含)-50万元的服务类工程,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进入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公司估算价在200万元(含)以上的施工类工程,或50万元(含)以上的服务类工程,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入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交易。
货物与服务采购方面,要求公司采购30万元(含)以上的货物和服务,必须采用公开招标为主的方式,进入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照政府采购流程交易。
物业租赁方面,要求公司在处理达到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含)以上、租赁合同月租金10万元(含)以上条件之一的物业出租,必须采用公开竞价为主的方式,进入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一般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10年。
对于未达到上述交易标准的建设工程招投标、货物与服务采购、物业租赁事项,经公司同意,也可申请进入系统公开交易。
同时,强化综合监管工作的刚性,建立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制度,对综合监管系统运行过程中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严格问责,绝不手软。